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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图书室捐建仪式在垛庄镇八一希望小学举行

发布时间 2011-05-11

       天平图书室捐建仪式在垛庄镇八一希望小学举行

    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行24人,带着对沂蒙老区人民的深情厚谊,走进蒙阴县垛庄镇八一希望小学,捐建了“天平图书室”,为孩子们带来了价值1.7万余元的图书,并与小学签署了长期共建协议,让山区的品学兼优的孩子们能走出家乡,到北京去走一走,看一看。
仪式由县政法委书记孟庆龙同志主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同志、副主任严戈同志、副局级巡视员马东同志、省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方民同志、研究室主任黄伟东同志、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亓宗宝同志、团市委书记姜宁同志、蒙阴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一兵同志、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东风同志,还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来宾、市中院、县法院、团县委、垛庄镇的领导以及垛庄镇八一希望小学的师生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垛庄镇八一希望小学的学生代表表示一定会努力学习,开拓视野,不辜负家长、老师和社会对他们寄予的希望,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他们的爱护。
最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同志和蒙阴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一兵同志共同为“天平图书室”进行了揭牌。
    团市委书记姜宁同志在讲话中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善举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呼吁更多的爱心单位、团体、企业和个人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样,情系革命老区,关注希望工程,用无私的奉献和浓浓的爱心为孩子们营造出一方温馨的天空,使所有的孩子不再受贫困的困扰,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早日成长为建设国家的栋梁之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胡云腾主任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希望孩子们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不辜负社会各界的厚爱,发奋学习,克服困难,立志成才,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做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接班人。
    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天平图书室”,并参观了校容校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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