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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唱红歌·永远跟党走”青少年合唱比赛活动的通知

县直各学校、蒙阴街道中小学:
   今年是建党九十周年、辛亥革命一百周年,为讴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百年奋斗历程,颂扬中国共产党的丰功伟绩,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在广大青少年中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青少年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经研究,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关工委、县文明办、县教育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少工委决定于今年六月举办“唱红歌·永远跟党走”青少年合唱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
    1.本次比赛规定每个参赛队须演唱两首歌曲,一首为必唱曲,一首为自选曲。必唱曲在前,选唱曲在后。
    2.必唱曲由参赛队在必唱曲目中自行确定。必唱曲目为:
 《义勇军进行曲》、《唱支山歌给党听》、《光荣啊,中国共青团》、《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共产儿童团歌》、《祖国像妈妈一样》、《我们美丽的祖国》、《接过雷锋的枪》、《闪闪红星》、《娃哈哈》、《春天在哪里》、《让我们荡起双桨》、《七子之歌》、《歌声与微笑》、《友谊地久天长》、《种太阳》、《歌唱二小放牛郎》、《十送红军》、《长大后我就成了你》、《学习雷锋好榜样》、《卖报歌》、《我爱北京天安门》、《每当我走过老师窗前》、《我们多么幸福》、《少年少年祖国的春天》、《快乐节日》、《金色童年》、《祖国祖国多美丽》、《沂蒙山小调》、《八月桂花遍地开》、《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明天会更好》、《谁不说俺家乡好》、《卢沟谣》、《同一首歌》、《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太阳出来喜洋洋》、《长城谣》。
    二、比赛要求:
    1.每个参赛队队员人数不少于60人,男女生要兼有。
    2.参赛队员要精神饱满,服装统一,队形排列要整齐、合理、美观,并且富有新意。
    3.指挥手势要准确、美观,富有感召力。
    4.声音圆润、自然、统一,音量控制好,无喊唱现象,具有丰富的表现力。
    5.音准、节奏无误,声部清晰、和谐、音响丰满。伴奏不限。
    6.选择的曲目技术难度适合合唱队的演唱水平,对曲目的艺术加工处理丰富多样,但不能违背原作的艺术风格。
    7.以合唱队形式演唱(队形可做变化),不加伴舞。
    三、比赛形式:
    本次比赛采取现场比赛,赛场设在星海艺术学校三楼演播厅,评委组现场观摩、评审、打分,最后统计排名。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4名。
    五、比赛时间:
    定于六月下旬组织比赛,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蒙阴县委组织部   中共蒙阴县委宣传部

 

共青团蒙阴县委     蒙阴县关工委

 

蒙阴县文明办     蒙阴县教育体育局

 

蒙阴县广播电视台      蒙阴县少工委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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