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团员必须履行下列程序: (1)学生申请入团,年龄必须满14周岁才能由本人向团组织提出申请。入团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和入团动机;本人的基本情况和优缺点,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定为入团积极分子的,要通知其及时填写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由基层团委汇总上报团县委审查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的,要经常向团组织汇报思想。团组织要利用团课等形式,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团章教育(不少于8课时);团组织要指定两名团员作为积极分子联系人,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团组织在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三个月到半年的考察培养后,支委会可以听取联系人和团内外群众意见,为已具备团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办理入团手续。 (3)支部大会决议接收新团员。申请入团的青年要有本支部两名团员作介绍人。介绍人要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思想品德和现实表现,还要向被介绍人解释团的章程。经考察认为已具备入团条件的,支委会发放《入团志愿书》,被介绍人认真如实填写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必须有占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才能召开,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讨论两个以上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进行表决。接收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的程序一般是:申请人汇报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和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以及需向团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团介绍人报告被介绍人的情况及自己的意见;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意见;与会人员就是否接受申请人入团进行讨论;通过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团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接受青年入团后,需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报送上级团组织审批。 (4)基层团委对团支部上报的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被批准入团的青年,团龄和团籍从支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团费从上级团委批准的那个月开始缴纳。 (5)入团宣誓、授佩团徽、颁发团员证。新团员要在悬挂团旗的庄严隆重的集会上进行入团宣誓,誓词为《团章》第五条,宣誓后佩戴团徽,颁发团员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