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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3-17

关于进一步规范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团组织: 
    团员发展工作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具体、经常性的工作,也是团的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做好发展团员工作,规范团 员发展工作的程序,提高团员发展工作质量,切实提高团员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团结和吸收优秀青年加入团组织,充实和壮大学校团员队伍,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结合我县学校共青团组织的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共青团员组织发展程序通知如下:
    一、发展团员的条件和标准
    团章规定:“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根据中小学生的特点,中小学团组织在发展新团员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进步。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愿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2、努力学习。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勤奋学习的学习态度。 
    3、良好品德。关心集体,积极工作,助人为乐,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友爱同学,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遵纪守法。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维护合法权益,服从组织决议,有组织观念。
    5、带头作用。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积极分子的培养
    所谓积极分子,就是主动靠近团组织,政治上、工作上、学习上表现积极的人,是团组织发展的对象。
做好积极分子的确定工作,是保证新团员质量的重要环节。每个团支部都要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和是否提出申请来确定积极分子,建立名册,以便于对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有目标、有重点的培养,使团员发展工作得到质量和进度上的保证。
    1、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的确定。各中小学团组织要对入团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和思想觉悟等进行全面衡量,按照以下程序公开确定入团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
    ⑴入团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⑵团支部研究确定培养对象。
    ⑶团支部将确定的培养对象向学校团委(总支)上报,审查备案。
    ⑷学校团组织审查并同意后,将入团积极分子名单在学校内公布。
    2、积极分子的培养。培养和考察积极分子工作,是保证新团员质量的中心环节,是团组织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⑴定期研究入团积极分子情况,建立一支数量众多、质量较高的团员后备队伍。
    ⑵确定两名培养人和申请入团的积极分子联系,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有的放矢地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加强个别教育,使培养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工作更有针对性。 
    ⑶积极组织申请入团的积极分子参加青少年志愿服务、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教育和锻炼。 
    ⑷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团的会议和活动,提高他们对团的认识,也便于加强团组织对他们的了解和考察。
    ⑸按期上团课。 
    3、建立档案。入团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后,要建立入团积极分子档案,主要包括入团申请书、思想汇报、中学生团校学习记录、团校毕业考试成绩及本人向团组织交待、说明问题的材料等内容,由学校团委(总支)统一保管。
    三、发展团员必须履行严格的手续
    正常情况下,入团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半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申请入团的积极分子培养成熟,具备入团条件时,培养人应主动向团支部介绍情况,建议团支部召开大会讨论发展。团支部要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及时做好接收新团员的工作。
根据团章规定,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1、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必须向团支部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本人的愿望和努力的方向等。
    2、凡申请入团的积极分子,必须有两名团员做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由团支部指定。介绍人应负责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情况。
    3、申请人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介绍人应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4、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接收新团员的支部大会程序是:
    ⑴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团员人数以及会议的主要内容。
    ⑵申请人宣读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和本人家庭出身、社会关系、个人经历及工作中的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
    ⑶入团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情况。
    ⑷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查意见。
    ⑸团员讨论发言,主要围绕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团条件这个中心进行讨论。
    ⑹团员举手表决。
    ⑺主持人宣布支部大会决议。 
    ⑻申请人对团员提出的意见和希望表示自己的态度和决心。
    ⑼列席会议的积极分子发言。
    支部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选举权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支部大会的决议需报学校团委批准。
    5、学校团委对支部大会的决议必须及时审批。审批团员必须召开团委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代行。
    6、申请人被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团委批准的决议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团员大会宣布。及时将新团员编入团小组,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从上级团委批准的那个月起交纳团费。
    7、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入团宣誓仪式是对团员一次严肃庄重的教育,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授佩团徽、颁发团员证等。
    四、几点要求
    1、坚持团的组织发展可以为团组织不断增添新鲜血液,是提高团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各学校党组织要重视学校共青团工作,帮助、指导校团委开展工作。物力、财力上积极支持团组织开展活动。学校团组织要积极向党组织汇报工作,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各学校团委(总支)要正确引导各团支部,以积极的态度,尽可能及时地把优秀青少年学生吸收到团内来,不断壮大团员队伍。团员发展工作将列入学校团委(总支)共青团工作考核,对发展工作不规范的将取消其评先树优资格。 
    2、发展团员要正确把握入团条件,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积极培养、协调发展。原则上不满14周岁不能发展为共青团员,但特别优秀的可以发展,数量必须严格控制。要坚决杜绝在毕业年级突击发展入团的现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搞突击入团。
    3、进一步规范发展团员程序,严格团员发展手续。各学校团委(总支)可在每年的“五四”和“一二九”期间各发展一批团员,并于每学期初将发展计划上报团县委和教育团工委,同时到团县委足额领取全套入团材料(团章、入团志愿书、团徽、团员证),团县委和教育团工委将从严把关。每年的5月、12月为集中审批时间,各学校需持发展计划回执将入团材料集中送往团县委加盖钢印,由团县委予以审批。
    4、严格团籍管理。团员入团审批后,团组织应将新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团员档案,由所在学校团委保存。各学校团委(总支)还必须建立与学校各团支部相对应的《团员花名册》,进行团籍注册。团员转学、肄业和毕业,须到校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持团员证到新学校(或单位)报到。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上注明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和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中学团组织应根据《团员花名册》加强团员证的检查管理。团员证丢失,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在新证备注中加以注明。团籍注册、转入、转出、注销等信息要及时录入《基层团组织数据采集系统》,以便有效掌握团员的基本情况。《团员花名册》每年5月和12月上报教育团工委,团县委和教育团工委将对照《团员花名册》,检查《基层团组织数据采集系统》的更新,对更新不及时的将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共青团蒙阴县委           蒙阴县教育体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doc

                                                                      发展团员上报计划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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